为进一步规范集团招投标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集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型项目招投标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招投标管理办法,并于6月16日下发开始试行。从此,集团的项目招投标工作有据可依。
本“办法”是在理顺与交通运输局职能关系的大环境下,根据集团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为从制度和机制上进一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而出台的。办法共分七大条及四个附件,详细规定了组织机构的职责、计划审批、实施的程序和范围,对程序的规范性及监督管理进行强调,明确了监督的重点,切实维护集团利益,对集团降低成本,规范、高效运作,切实提高集团效益具有积极作用。
在办法的起草过程中,集团吸收了有关单位的经验,征求了各部门和下属单位的意见,并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办法的制订长达二、三个月之久。
为规范办法的实施,集团公司还成立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下设招标办公室,集团公司企管部经理兼任主任,各部室负责人为招标办公室成员。
招投标管理工作是一项重要和复杂的工作,集团将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对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同时,集团也要求下属各单位根据本办法,相应建立并完善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确保本单位招投标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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