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浦阳江建设开发公司召开讨论会议,对浦阳江治理工程一期推荐实施方案进行初步确定。集团副总经理金文华、区农机水利局总工程师赵微人、浦阳江建设开发公司总经理韩国海、集团财务融资部经理张奇英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农水局驻浦阳江治理工程集中办公人员对工程前期进度和工程一期实施初拟方案进行了汇报。因工程涉及临浦茅潭江634亩土地征用问题,考虑到该地块拆迁成本较大,为尽可能降低融资成本,与会人员在对拟定的四个方案进行讨论比较后,初步确定以下两个推荐实施方案:一是整治范围起点为浦阳江左岸积堰山排灌站至左岸终点,包括西江塘段山后小围垦的拆迁;二是整治范围起点为浦阳江右岸小山头,终点为茅山闸出口。
对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金文华要求,一要不断优化方案,对推荐的实施方案要在大方案下细化小方案;二要规范浦阳江治理工程前期费用支出,对牵涉到资金的合同要进行认真审查;三是要做好融资的实施与保障方案,确保融资工作顺利展开,保证工程建设资金到位。
下阶段,公司将进一步优化完善实施方案,同时,按照省水利厅要求做好可研文本内容的补充论证,并尽快完成各专题及可研的批复工作,初步设计阶段的招标工作也将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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