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我国第5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8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加强民众法律意识,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浦阳江开发公司妇委和建管公司妇委在通惠路拱秀路交叉口车站进行法制宣传。向过往群众递宣传资料,讲解“12·4”国家宪法日的由来和《宪法》的相关知识。通过列举发生在生活中的法律案例,生动形象地宣传了与大家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了群众的法制意识。
文/摄 浦阳江开发公司许星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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