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及区委组织部指示要求,集团于近日将党建工作内容纳入公司章程。新增后的章程进一步明确了党组织在集团中的政治核心地位,并增设党组织机构设置、公司党委职权条款。此外,章程还规定,公司党委对公司董事会拟决策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目前,集团是萧山区第一家将党建工作条款写进企业《章程》的国有企业,此举将有助于公司党委真正发挥政治领导作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夯实核心理念、推进项目建设、提升经营效益、打造队伍力量,树立企业形象,确保集团各项工作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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