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萧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2023年年度
公路、市政设计服务单位交易
更正公告
各投标单位:
1、贵单位发布的“杭州萧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2023年年度公路、市政设计服务单位交易(交易编号:XSQ-2022-0036)”交易文件中(1)P11页“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是“中级工程师,具有3年以上(含3年)公路设计工作经验”。是否同时允许“中级工程师,具有3年以上(含3年)市政道路设计工作经验”。
答:按交易文件执行,不予调整。
2、P24页“响应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在萧山区内同类型设
计年度中标业绩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8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是否已包含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萧山区内各乡镇、街道、平台、国有企业等设计年度中标业绩。
3、关于企业业绩中,原文写的是:响应人自2016年一月一日以来,在萧山区内同类型设计年度中标业绩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8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建议改成:响应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在萧山区内公路设计项目2个,每个得2分;道路、桥梁等项目各2个。每个得1分。最高得8分。(提供设计合同)
这样设置业绩分,跟资质条件可以挂钩,否则按原来的设置条件,就一个入围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哪怕入围了,也不一定有具体的设计项目的。
4、交易文件第24页,企业业绩一栏的描述如下:“响应人自2016
年1月1日以来,在萧山区内同类型设计年度中标业绩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8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在萧山区内同类型设计年度中标业绩的是否必须为包含公路及市政两项内容。因此企业业绩要求是否应该更改为:响应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在萧山区内同类型设计年度成交或中标业绩,同一个年度成交或中标业绩必须同时包含公路和市政两项内容,否则不得分。每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8分。(提供成交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备查)。
答:以上2、3、4点针对业绩评分内容疑问,部分予以调整,交易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企业业绩评分项修改为:“响应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在萧山区内同类型设计年度中标业绩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8分。(注:1、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2、萧山区内包括萧山区内各乡镇、街道、平台、国有企业年度中标业绩3、同类型设计
年度业绩指同一业绩同时包含公路和市政两项内容)”。
5、其余按原交易文件不变。
杭州萧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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