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资料:(复印件需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响应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如授权委托的,还须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响应人代表必须亲自到场);
(3)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4)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复印件。
(5)计量认证证书或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
(6)业绩证明材料:已完工程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复印件、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质量监督部门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二者缺一不可。
交易发起人可拒绝有不良行为记录被曝光的响应人。
交易发起人拒绝被行政主管部门(萧山区市场监管局)列入黑名单的企业。
交易发起人可以拒绝响应人参与交易的情况有: l 交易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在本区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方面受到行政处罚的(限制时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在交易发起人其他工程项目中有劣绩的;3.响应人放弃本项目投标(交易)或成交资格造成交易发起人重新交易的。
(申请资料递交地址:萧山区宁围街道京港国际中心3幢2单元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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